看不见的城市读后感?那么,看不见的城市读后感?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我有一个梦
高三 | 500字 | 其他
和现实站在一起久了,也就渐渐忘记了童话。
和人民生活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无情与冷漠。
——题记
已记不清有多久没有数给星星了。抬起头望望天,俯下身看看地的感觉,似乎已经离我好远好远了。望着那被防护栏分割成几何状的世界,看者行色匆匆的的行人。我好像已无法看清这城市。
的确,城市的快速现代化。带来了物质的繁荣。但同时也带来了精神家园的侵蚀。因为我习惯了这种几何化的生活。早出晚归,行色匆匆。却失去了对心灵的滋润。不知从何时起,我们学会了“防人之心不可无”,学会了“冷眼旁观”,学会了“相互猜疑”,甚至还有“勾心斗角”。
也许你会否认。因为起初觉得假,恶,丑。可是日子久了竟也习惯了。可能你会豪爽地请客,然后背地里省吃俭用。可能你会大方地借钱出去,然后装作忘记……就这样活着,活在虚伪里。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生活的节奏在各种各样的挑战中不断地加快。喧嚣的环境,乏味的生活,残酷的竞争。使我们烦躁不安。我到底要把自己藏在哪里,才不会被这城市所淹没?
有人能告诉我吗?为什么会看见天边暗淡地凄然哭笑。
为了遮掩这不安,我指着天,对他们说:“看,刚刚飞过一群鸽子那么大的蚊子。”可他们却看不见。对了,对与每天都看到的东西,是会有麻木感的。可是为什么我没看见那蚊子那么大的鸽子呢?
最近的日子,天空蔚蓝,我却怕抬头看,我总是怀恋过去单纯美好的时光,有个虽然天真,却是纯洁的梦想。
天边,飞过一群鸽子……
来源:作文网
故事很简单:已经38岁的成功风流男人lee遇到了让自己一见钟情的20岁的美青年柯洛。遵循先爱上必定要受折磨的原理,lee在这条爱情的道路上磕磕绊绊的一路走来,想放弃又舍不得,想恋爱又得不到,终于咬咬牙放手了,到后来,才发现柯洛不知何时已经喜欢上了他。
但是故事简单,蓝淋大却写的非常出彩,尤其是塑造了个非常真实让所有腐女心疼不已的lee叔。风流倜傥英俊帅气潇洒无比,但是碰到了柯洛,这个外表是绵羊可骨子里流着狼的血的美人,lee从此一头载了进去。蓝淋大的人物性格设定非常好,那个潇洒风流成熟风趣的lee叔,一旦动了真情,就无论如何也回不了头,像头倔强的驴子,追着远远的那个名叫柯洛的胡萝卜,眼红心跳就是吃不到,可越是吃不到越是要追着跑。
好面子的别扭叔碰上了死心眼又看不清自己心思的绵羊,想想都会有无数冲突和揪心的情节发生。lee叔之所以让看过的腐女都心疼,一是这本小说是以lee的第一人称写的,他的心思想法,再百转千回,我们都能理解并深有体会。二是柯洛的死心眼有时真是太伤人。lee说:有时实话比假话更伤人。
柯洛每每在与lee滚完床单或相处融洽时,要拿他的实话提醒lee:"在洛杉机的时候,我不该对你那样的。其实我喜欢的是另外一个人。""但我发现我还是做不到。再见到他我就明白了,我只能喜欢他一个人,读后感《蓝淋的《迟爱》读后感》。""我跟你能有什么关系?":"舒念永远是最好的。""我陪着你,但对舒念的心情是不会改变的。我跟你也不是在恋爱。我们就只是朋友跟床伴的关系,如果你觉得不舒服,就直接跟我说吧,我们换一种相处方式。"以上是柯洛最经典的爱舒念宣言,而且说这些话时的地点不是在lee的床上就是他家浴室,柯绵羊真是诚实的让人难以忍受了。
尽管屡战屡败又屡败屡战,厚脸皮如lee也在最后终于放手了。我知道。我本来以为自己死都没法放手。但真正松开了,却好像,也还好。我一直觉得无法忍受看不见他的生活。但是也许,生命里没有了他,除了空虚一点之外,也没什么大不了。
lee去了s城,远离了柯洛,但是那些深入骨髓的爱恋不是换了个城市就能忘记,去酒吧买醉,仍然会想起他的小绵羊,"我喜欢上的人啊…非常帅,年轻有才,清白,多金,无不良嗜好,有情趣,床上技术好,厨艺好,体贴,能干,又痴情。"而后在调酒师的羡慕声中哈哈一笑道,"可惜他痴情的对象不是我啊。"看这段我是真的心疼这个男人了,我能看到他说这些话时落寞的眼睛。
经典语录:
1.----你不可能瞒一辈子,有些事你迟早要面对。 -----人也是迟早要死的,你怎么不现在去死?
2. 人好像都习惯于对爱自己的人残忍。对为自己赴汤蹈火的人 无动于衷,为对自己无动于衷的人赴汤蹈火。从前我只伤别人的心,从不知道被伤心 是什么滋味。这辈子一直都做被等的人。有过那么一场,想起来也会觉得,可能应该对 爱你的人好一点,哪怕好那么一点点。
3.遵守游戏规则的才是风流,出轨的那叫下流,出轨以后还想爬回来的,那是下贱。
4.很多人把“重新来过”当赎罪的灵丹妙药用,妈的,谁要跟你重新来过啊,重新来过也要有重新来过的代价。哪有按一下就一笔勾销的好事,我们身上又没设RESET键 我不是善类,不会白吃亏。想要我遭到背叛就毫不计较地转身走人,或者轻易原谅,之后还做朋友?未免想的太美了,情圣不是那么好当的,没有摆平的本事就别出轨。
5.我从来都坚信世界上一定有人是能让你幸福的,他肯定存在于某个角落里,总有一天必将来到你面前,所有暂时没找到他的人都不必灰心丧气。但现在却会开始怀疑,是不是那个人也和我一样,在漫长的寻觅过程中疲惫不堪,终于也不想再前行,只随便在 某个地方停了下来。人生短短几十年,很可能未必真的就能等到那个人。在找到他之前,就已经老了。也许太过坚持的结果,就是那么孤独着老去,也未可知。
6.我突然意识到世界上果真没有那么十全十美的事。不存在责任的二人关系才能酣畅淋漓,肆意妄为,太过轻易就肆无忌惮地开始爱的人,他的感情多半是不持久的。而坚定地、执着的那个,我可能根本等不到他转过头来爱我。
随笔·织梦江南·春文学 高一 300字君不见故国东风,临窗梦,揉碎你的瞳孔?君不见山河初妆,雨空濛,印染你的双眸?南望云舒山绵长,村上溪流抱清江。隔岸观画舫。长风乱入画粉墙,南归飞燕又成双。枝头倚斜阳。诗词太短发不出来?我有点无语,只好谈谈写的东西。因为幼年在水乡生活,对江南有一种近乎偏执的喜爱,尽管自己也向往呼伦贝尔的那片广袤。可是离开不久后,那一片小镇被拆了,我心念念的故乡就这么埋葬在城市化的道路上。怅然,也有过愤恨。但那或许仅仅是我一个人的想法,因为老人们更多表现出对新生活新奇的向往。20世纪末时频发发生的暴雨总会淹没镇子,2010年再回到当年被淹的地方时,已经看不到水了。谁也说不清那无数古建筑被拆的现实意义,是进步或是后退。我想,尽管水乡已不在,但那依旧是我心头的一抹剪影,只属于我,用四岁孩童的视角。所以,只在我的梦中,她是永生的。
抬头看看,会有别样风景
天边幻化出的火烧云,静谧的夜空中闪耀的明星,清晨第一抹
金色的阳光……抬头看看,会有别样风景。
星空
学业的压力,让我们一直低着头以自己最大的力量前进。有一
天我却忽而想起,自己好像已经很久没有看过星空了。
那一天,我独自一人坐在静谧的湖水边,深深地呼吸了雨后清
新的空气,抬起头来仰望夜空,不知不觉间我惊讶了,那竟然是漫
天的星星!但它们在我的眼中,却变得熟悉而又陌生。
星星们一闪一闪,好像在眨着眼睛调皮地对我说:“好久不见
!”
貌似自己真的很久不曾这样仰望过这样一片星空了,取而代之
的是低头。低头看书,低头写字,低头吃饭,低头玩手机……
城市中耀眼的霓虹灯,将整座城市点亮地再也没有了夜晚。而
如今,走出城市的繁华与喧嚣,却发现,属于我的那一片星空,一
直跟随着我,因我而在,不曾离开。
最美好的东西总是最容易让人忽视,不是吗?
黄昏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每天都在吟诵着描写黄昏的诗
句,自己却从来没有看到过一眼真正的夕阳。
湖还是那片湖,山还是那座山。在城市中,从来没有觉得时间
如此快过。我抬起头,只望见落日在山上投下自己最后一抹丽影,
为青山镶上了一道金边,天边的火烧云也那么美。
从城市的繁杂中走出来,才发现,有些美,因为一些原因始终
观察不到。“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不变的美,从始至终都
在等着你去发现。
城市的繁华,科技的发达阻挡了我们的眼睛。学习的忙碌,生
活的压力把我们压迫的透不过起来。大自然给我们的恩惠,渐渐地
在我们心中消失殆尽了……
世界上比霓虹灯更绚丽的,那是落日。
世界上比路灯更柔和的,那是月光。
世界上比显示屏更多变的,那是星空。
我想我们应该走出来,抬头看看,会有别样风景。
书——我的灵魂伴侣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是我们全人类的营养品。”如果没有了书世界就少了很多乐趣。书,带我们走进知识的大海,带我们走进智慧的王国游玩,带我们走进知识的殿堂。
转过街角,走过红灯,看见热闹的广场,可目的地不是热闹的广场,而是紧邻它的“智慧王国”——东方书城。
我兴高采烈地跨进大门,挤进人群,来到电梯。上到二楼,我着急地寻找着写着“小学读物”的牌子。啊,它在那里。我的眼睛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寻找那本《草房子》。在这么多的人物中,我最喜欢的是陆鹤,因为他经常被嘲笑成光头和别人的恶作剧,可他还是认认真真地生活,认认真真地学习。我和他很像,因为我有些微胖,同学就嘲笑我歧视我都说我的花名,说我死胖子,可我看了《草房子》后就很坚强地在学校生活下去。
因为我看得太投入了,所以连妈妈的叫声都听不见。妈妈把书一拿起来,我立刻就从智慧的王国里穿梭了回来。我站起来,啊腿真酸啊,原来我已经看了五个小时了。在智慧王国里玩得太久了该和书这个朋友离别了。我把书放回书柜里然后依依不舍得离开了。
书就像一个朋友,当我高兴的时候就陪我笑,当我伤心的时候安慰我,当我寂寞的时候陪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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