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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 读后感,《把时间当作朋友》读后感

药 读后感?鲁迅药读后感篇1 《药》写于1919年4月,作品通过对茶馆主人华老栓夫妇为儿子小栓买人血馒头治病的 故事 ,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镇压革命,愚弄人民的罪行,颂扬了革命者夏瑜英勇不屈的革命精神,惋惜的指出了辛亥革命未能贴近群众的局限性。作品以华老栓夫妇给儿子治病为明线,那么,药 读后感?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追风筝的人》读书心得

读完鲁迅先生的《药》以后,对中国旧农村里的广大农民有了一点见解。他们生活在一种似人非人的世界里,过着麻木不仁的生活。暂且说是麻木不仁吧,他们是无奈的,就连如何坠入这麻木不仁的圈套里的,他们也许也全然不知。可悲,真的可悲。但是他们却一直的这样生活,翻版着一个个前人的身影,一个个以前发生过的,却又在不断发生的故事。多么滑稽的事情啊,吃下那带着革命者一点刚劲滋味的血馒头,就能拯救一切?包括社会,人性,等等等等。

这个时候的农民除了干农活以外,干得多得也许就是整天的谈论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但别忘了,一件小事可以成全一个人,也可以败坏一个人。说的没错,就在这谈论中,中国农民就消沉了,忘记了一些自己的责任,把自己真的就置身与天地山川之间,淡出了与命运的决斗擂台之上。悲!

毅然决然的以为自己对于农民就认识这些,肤浅了?我们常常把愚昧落后的帽子戴在他们头上。太重了,实在是太重了,他们负担不起,我们这个社会也负担不起,他们也许也不觉得了,不觉得痛,不觉得悲

他们变胆小了,他们变沉默了,他们越发的不知所措,也就不以为然,也就抿然众人了。

往事越千年,来到今天,又有了像陈奂生这样的中国农民。同样,在面对百转千回的社会时,他们同样得不知所措,不知道怎样适应当今的社会。

读后感巜骆驼祥子

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基本属于议论范畴,但写法不同于一般议论文,因为它必须是在读后的基础上发感想。简单来说就是阅读过后的感触,重要是描写感受,具体如下:

鲁迅先生的小说——《药》,把当时的社会现实揭露的淋漓尽致。在此,我尚且不谈与主题相关的问题,只说一下我对文中两个小细节的看法。

华老栓夫妇为其儿子所做的一切是不是平常父母对于自己子女的“爱”。乍一听,问题好象十分荒谬:父母对子女的关心不是伟大的“爱”吗?可在被扭曲的社会现实下,事情往往是难以想象的;正如现在的人们难以理解“套子里”的别里可夫。

虽然如此,可文中的一些细节往往使人发出诘问:为这“药”,华老栓倾出了医生的积蓄;为这“要药”,华老栓“仿佛抱着一个十世单传的婴儿,别的事情都置之度外”,虽年老体迈,还“迈步格外高远”;为这“药”,华老栓弯下了本已直不起的腰,皱瘪的脸上挤出枯涩的笑容。

为这“药”,华大妈不知度过多少个不眠之夜,不知流了多少泪水……所以这一切不多浸满了父母对儿子的爱吗?可我倒要问一句:如果华老栓夫妇不是只有一个儿子,而是有许多个儿子,足可以给华氏传宗接代,本就贫穷不堪的华老栓会不会倾出大半生的积蓄为不可救药的儿子买“药”呢?

答案可想而知:华老栓是不会这么做的。

读后感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800字

死一般的寂静中,乌鸦在笔直的树枝间,缩着头铁铸般地站着,然而终于,乌鸦张开两翅向着远处天空箭似的飞去了。革命烈士夏瑜的坟上,一簇野花热烈的开放着。

这是鲁迅的小说《药》所描述的最后一幕,凄惨但又饱含一丝希望的结束。

在鲁迅的所有文章中,我印象最深震动最大的一篇便是《药》。第一次读它是因为这是初中时语文老师在鲁迅的文章中最喜欢的一篇。当时读时虽觉得前面的情节有些混乱,还是受到了很大的触动,那个沾满鲜血的馒头也就由此深深印入了我的脑海。

鲁迅在这篇小说中塑造了很多个落后无知的封建小人物,同时未用一句正面描写就衬托出了一个英勇赴死的革命烈士的光辉形象。夏瑜希望用自己的鲜血唤醒愚昧的人民,但无知的人民却企图用他的鲜血去治痨病。老栓和华大妈用毕生积蓄去买一个沾了烈士鲜血的馒头,刽子手对烈士的残暴无情,旁观者的冷嘲热讽,都与夏瑜为社会进步而献身的行为形成强烈的对比。“他这贱骨头打不怕,还要说可怜可怜哩”只这一句便将革命烈士对中国社会进步人民觉醒的沉重呼唤表现了出来。落后无知的人们嘲弄革命烈士因为造反而受尽苦楚,夏瑜等人却在可怜人们身上沉重的封建镣铐与眼前愚昧的黑幕,民众的凶狠、残暴、冷漠、嘲讽,使得烈士的牺牲具有了极强的悲剧性,如果鲜血换来的不是醒悟而是冷笑,如果生命换来的不是光明而是冷血,那他们的`牺牲究竟又有什么意义呢?

这也可以看出鲁迅一直以来对革命持有的一种冷静而怀疑的态度,太多的血淋淋的现实让鲁迅认识到革命烈士这种壮烈而义无反顾的牺牲鲜有得到人们的认同,鲁迅在用笔向这个世界发问,这种牺牲真的值得么?这是阻止中国沦落的正确方式么?

小栓得“痨病”而病入膏肓,中国社会又何尝不是病入膏肓呢?将鲜血“趁热”吃下,并没有挽救小栓的生命;革命烈士的热血,同样也没能挽救中国一步步沦陷于黑暗的命运。

读后感的惊艳开头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烈士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可以医治痨病 ;「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革命烈士们宝贵生命的伟大精神 ,它可以拯救全民族.

香喷喷的「馒头」使人得以温饱;血腥的「人血」却可怕得令人不寒而栗.在鲁迅的文章--『药』中 , 老栓为了救他的小孩 , 迷信这种馒头可以救人一命 , 不惜花大把大把的银子 , 在茶馆中卖力工作 , 为的就是替儿子买来仙丹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无奈的父爱. 这种迷信表现出当时中国社会中处处充斥的愚昧、无知和迂腐,却同时反映出中国传统社会中敦厚、朴实的温情.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间的矛盾,文章中充分显示出鲁迅对中国社会现况的不满 ,对於后清腐败民生的失望;以及鲁迅急於改变现状迫切的心境..

这些传统封建社会中各种小人物的生活点滴,使得鲁迅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 , 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於现实的理性精神. 鲁迅对於中国社会传统封建而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 , 在文章中处处可见.这篇文章除了暴露出真实传统生活的方式, 也是一篇革命的篇章,鲁迅在文章中急於唤醒沉睡多年中国百姓被禁痼的心灵. 因为鲁迅深信「文学-是拯救国家民族免於无知之苦的最佳工具」.鲁迅真不愧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读鲁迅这篇文章-药,我们可以由几个不同层面欣赏:

在城市中 , 一位青年华小栓因为得了肺痨 , 其父亲为了他辛苦工作 , 赚的钱只是为了买一个传说中用革命烈士鲜血所作的馒头 , 向刽子手买来后 , 华小栓吃了还是死了!同时 , 在这个城市的另一边-古轩亭口 , 鲜血的来源者是一位叫夏瑜的青年 , 因为参加推翻满清运动而被斩首.在凄凉的坟场上,只剩两个失去爱子的母亲,无限的伤痛…...

鲁迅在这篇短短的小说中想表现的内涵,不在於暴露社会中黑暗的层面;而是积极表现光明的一面.它运用了两个对比的方法,一面写原始的愚昧,吃人血的故事;一面却写出光明伟大的牺牲情操,革命烈士的理想.随著故事的进行,读者不由得会不断自问: "药!" "药?"--"原来这就是药?" "这竟然是药!" "这究竟是药吗?"……这三层意思,一层比一层深入,一层比一层撼动人心!表面上所谓的药,指的就是 "人血馒头";在封建的社会中,科学思想医药常识并不发达,民间传说它可以医治痨病(在当时中国绍兴地区,的确有这种说法),华父相信了,因而有了求药的故事,结果小栓却还是死了.但是深层中所谓的药,指的却是医治无知、愚昧的民族痼疾的"改革理想",牺牲的是夏瑜烈士的生命.一个是封建社会中痼疾缠身的孱弱青年;一个是充满理想抱负的健康青年,不同典型人物的对比;两位青年死法不同, 生死价值的对比;死后 , 他们刚好葬在小路两旁相距不远的地方 , "路的左边都埋著死刑和瘐毙的人,右边是穷人的丛冢" , "那坟与小栓的坟一字儿排开,中间只隔一条小路", 这又是一个叙述对比;小栓的新坟是孤寂的,夏瑜的坟也是新坟但却不孤寂 , "再往上一瞧却不觉也吃一惊;--分明有一圈红白的花,围著那尖圆的坟顶 " --死有轻如鸿毛、重於泰山,这又是一个多麼重要的对比,这正是这篇文章所表达出最强烈的呐喊之一.文章中所蕴含的民族热忱,其实正是鲁迅拿来医治整个中华民族的良药,「药」的意义也就在於此.

鲁迅的文笔 , 细腻且具有批判性 , 多讽刺 , 对比 , 象徵手法 , 描写人物简洁有利 , 题材的选择与当时社会生活紧密结合,它的文章不但十分具有文艺内涵,对人民更有如暮鼓晨钟的社会教育意义.这篇文章整体以四个段落呈现.在文章的排列上,前三段先说小栓的病以及华老父买药的故事,情节描述得十分紧凑,一点也不会拖泥带水.鲁迅舍弃故事背景的描写,著重在人物的刻画和故事重心-买药的过程,由此可看出鲁迅对於题材的选择,功力之深厚.从华老栓在秋天的后半夜到古亭轩口买药开始,"街上黑沉沉的一无所有"、 "有时也遇到几只狗,可是一只也没叫" (暗喻)、都象徵著老栓沉重、无望的心情.历经他目睹行刑的过程,整段中并没有真正描写出行刑的画面,但 "彷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向上一提 "(比喻、讽刺);" 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比喻、象徵); "一只手却提撮著一个鲜红的鳗头那红的还一点一点往下滴 "(隐喻),由这些描写中,读者心中不难自己描绘出一幅残酷、血腥的画面.至於 " 要将这包里的新生命,移植到他家里…. "; "..太阳也出来了; ….在他面前显出一条大道 ….,后面也照见丁字街头破匾上…. 这四个黯淡的金字. " (象徵、对比、讽刺),鲁迅在这个情节刻意著墨较多,应是一种对无知社会强烈无奈的感受和警世的用意;至於煮药、吃药的过程并非文章的重心,则简略描述,但在这段文章中鲁迅也不忘藉由小栓严重的病情暗讽当时病入膏肓的中国社会(象徵);接著场景跳到茶馆中康大叔和驼背五少爷等人,旁若无人的聊及小栓的痨病(象徵无知的中国百姓)、夏瑜的故事也在这个段落中以简略的文字描述--夏三爷告密,用别人的鲜血来换取自身的性命(中国人较自私的心态)、 "…他说,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大家的. " (革命民主精神的宣扬).

药的讽刺

鲁迅先生最大的特质,是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胸怀.看到受苦受难而永无了日,故有其“哀”;看到受苦受难而无长进,故有其“怒”.

先生弃医从文后,还是一位医生,手术台上躺着的是一个被封建思想浸泡千年的民族,酸臭迂腐,满目疮痍.先生面目坚毅,为中国注入一剂剂良药《狂人日记》像一剂疯药,好歹缝紧了一些吃人大口;《孔乙己》像一剂愚药,令学子们拍拍大腿,猛然醒悟;《药》则是最苦最良的药,它苦的令人无可奈何,苦的令人哑口无言,苦的令我们新时代的人读后都默然悲戚!

《药》有三苦.

底层百姓之苦.且看这些登场的挣扎在底层的穷苦大众:从痨病缠身的小栓,低声下气的老栓,心酸悲苦的华大妈,衣衫褴褛给儿子上坟的夏四奶奶,到什么康大叔,花白胡子,还有那个驼背五少爷--过去不知是怎样的豪门府第,现在虽然被尊称为少爷,但前面加上“驼背”戏谑.当时的社会底层充斥着一群怎样的民众!

“服错药”之苦.人血满头!如十世单传的婴儿抱在老栓的怀中.战战兢兢悉心经营着小茶馆,为了救儿子一命.还有那个引以为荣的刽子手,“包好,包好···”皆是愚昧的国人.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身上还未散去的封建之气.

“毁灭希望”之苦.这应该是最为核心的一苦了.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夏救华,华吃夏,“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夏四奶奶是夏瑜的母亲,她“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母亲对儿子不以为荣,反以为耻.不理解,不支持儿子,是一个做母亲的悲哀!她认为花环是儿子显灵,希望乌鸦飞到坟头,是一个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先生安排了一个近乎疯狂的情节,揭露了一个已经近乎疯狂的民族.痛苦之最,莫过于希望毁灭于开始之前.

读先生的文章,通常是百感交集,百味交融.《药》中三味,而三味皆苦.

药学的概念和意义

在写《药》的读后感时可以诉说书中的内容,最后加入自己的观点,语言要简洁明了。

范文:

这个暑假,我读了鲁迅先生的一些短篇作品,其中一篇《药》第一次看的时候很诧异,也不是很懂,一共读了五遍,才基本理解了,也有了一些感想。

《药》主要写了老栓夫妇的儿子得了一种病——“痨病”,在那时是难一治好的。他们就听信别人的谣传,夜里托人高价买来了一种药“人血馒头”(当时都认为吃了沾有别的孩子血的馒头,就可以延长自己孩子的生命),然后满怀希望地让儿子小栓吃了这特殊的药,可结果儿子小栓还是死了。

后来,母亲去儿子的坟头,碰见了隔壁坟也有一个母亲给儿子上坟,她并不知道隔壁坟埋着的就是死后血被用来做人血馒头的小孩。

说实话,刚看这篇文章的时候有点害怕,也有很多疑问。有病为什么不去医院看呢?还有就是那个被用来做人血馒头的孩子只不过偷了一点东西,怎么大人就把他打死了?后来我又认真看了几遍,还和妈妈进行了讨论,明白了那个时候封建迷信和科学落后使人很愚昧,鲁迅先生用讥讽的语言、用简单的一个“药”字引出了一个令人深思的故事。

以上就是药 读后感的全部内容,鲁迅药读后感篇一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者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医治不了痨病;“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是革命烈士的伟大精神,它可以拯救全民族。“馒头”可以给人温饱,血腥的“人血”却令人可怕的不寒而栗。内容来源于互联网,信息真伪需自行辨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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