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毛姆读后感?.那么,刀锋毛姆读后感?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读毛姆的第一部作品是《刀锋》,当时我水平太凹,通篇看下来只记得一句话“那些死人是多么的死啊!”而且完全不能了解那深刻的含义。另外就是精装封面上的一张毛姆画像,记得他好像穿件深蓝色浴袍,两手抱在胸前,满脸的不服不忿。 第二次读《刀锋》我被征服了,不光是他的作品他的人物,还有他自己。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毫不修饰,实事求是得令虚伪的人发冷,不做作,一段简单的描述就让你从上百个作家里立刻把他认出来。时隔多年,他的拉里、艾略特叔叔、伊莎贝尔……好象还是会对我生活中发生的琐事做出他们独特判断似的。 2 我一直想再读他书,首选是《月亮与六便士》,因为我对高更很感兴趣,并且欣赏他的画。因为我懒,不肯四处去找。在网上定购时《月亮》又缺货,结果再读他的书就是这本《寻欢作乐》。 这书的封面很漂亮,淡淡的豆青色底子上一幅马蒂斯风格钢笔速写,画上是个慵懒的裸着上身的美女。书的厚度正好,每一页摸起来都肉嘟嘟的,重量却很轻。在一同寄来的七八本书里我一眼就看上了她,自然先给予宠幸的荣耀。 开篇就是他对阿尔罗伊·基尔(原形休·沃尔波尔)的戏谬。还不忘把自己做过厨子的女房东也捎上(这个喜欢摆贵妇派头的女人非常喜欢罗伊的书)。 我们看到的罗伊是那时侯英国的世俗文人的成功代表:他故做风雅,有奶就是娘,一切作为都以实实在在的利益为判断标准。可同时毛姆也肯定他的优点,善良;有气派:非常会点菜;只要他愿意就可以使你如沐春风。 这一点我非常佩服毛姆,他总是这样: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真正的对事不对人。 然后罗伊又引出了德里菲尔德第二任太太—艾米,这是个十分令人讨厌的角色。连毛姆都只能说出她一个优点:是个称职的好主妇。这女人为了取得更多的东西,尽心尽力地让一无是处的老德里菲尔德活到很大年纪,又在他死后继续榨取他的剩余价值。而现在她又要出版他的传记,把自己的作用和位置永标史册。 最能帮他达成心愿的自然是随和的罗伊。可他们碰到一个大麻烦:他们都不了解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的前半生。而他最重要的作品都写自那段时间,所以他们非常需要“我”—阿申登(“我”在那段时间跟他过从甚密)。 为此,罗伊请“我”吃丰盛的午饭,(但因为觉得级别不够而没请喝鸡尾酒。)艾米写信来邀“我”去她舒适的别墅小住。 这一切让“我”禁不住回想起自己跟爱德华和罗西一起渡过的那段时光。由此,毛姆笔锋一转,用略带忧伤的笔调写起了自己少年时代的生活。那描写很有感染力,我仿佛看见一个忧郁羞赧的少年怀着有点自以为是的心理又带着思考的神情默默穿过有钟楼的英国小镇青灰色的街道。 罗西的出现灿若星辰。她的亲切自然像阵夹着花香的清风吹进了少年的心扉,给他暗淡的青春抹上了一层柔和的水彩。毛姆写得很轻松,时而跳回现实写写罗伊和艾米,他忍不住要时刻嘲笑他们一下,因为他们真的很好笑。我看到他们一起骑自行车,一起在温暖的屋子里打牌,唱滑稽戏剧;看到罗西和德里菲尔德一起去火车站送“我”上学时温暖的情景。 我以为故事将这样叙述下去,可毛姆却来了个突然袭击。他把自己鲜活的充满力量的心掏了出来,双手捧着举到了我面前。我吓了一跳,并且被彻底地感动了。 我想看过这本书的人,谁也不会忘记阿申登和罗西的第一次幽会。当他写到“我”因为极度复杂的心情无声地哭起来,美丽的罗西把他抱在怀里并同他一起哭的时候,我的心都被攥出血来了。不知道毛姆写到这里时有没有哭。 我在那颗捧到我面前的心上,我看到了这个喜欢摆一张酷脸的男人的灵魂,那实际上是属于孩子的柔软的灵魂。 之后是自然而然的流水般的故事。我们看到失去生命和话语权的人任人编写,面目全非。而且是以崇高的名义。毛姆忍不住说了几句实话,却招来了嘲讽。罗伊说他可以去写诗了。我要在这里整段的抄写她对罗西的评价: “她就好像林中空地上的一个池塘,既清澈又深邃,跳到里面去会觉得很畅快,即使一个流浪汉、一个吉普塞人和一个猎场看守人在你之前曾跳进去浸泡,这一池清水仍然会同样地清凉,同样的晶莹清澈。” 说实在的,比哈代给苔丝的评价还高。 小说的最后他让70岁的罗西依然快乐的活着,而且除了换了假牙头发白了身材发胖之外什么都没变,依然可爱。虽然他总以嘲讽的姿态出现,也从不轻易流露他的温情,可他却是杜拉斯笔下的中国情人,就差说出:“我更爱你刻满岁月沧桑的脸”了。 3 评论家们说这是毛姆最好的长篇,我看得还太少,不敢说什么。毛姆说这是他自己最喜欢的作品,却能使我们更清楚的看到他的个性。 书名《寻欢作乐》(Coked and Ale)取自莎士比亚《第十二夜》第二幕第三场托比的一句台词:“你以为自己道德高尚,人家就不能寻欢作乐了吗?”这个也是毛姆本身的写照,他一生相对来说过着中规中矩的生活(还被英女王授予了骑士称号),可他却只喜欢超凡脱俗甚至有点疯的人(高更、拉里、罗西)。同时他又是那么坚决,不肯妥协,哪怕是在小事上。我总觉得他像是被囚禁在绅士的牢狱里的亨利·米勒。 另外,他一直说自己是二流(非常中立不带贬义的)作家中比较出色的,这是个准确的定位。这对一个写作者来说是非常难得的。 4 豆瓣上有个小组叫”我的毛姆叔叔”这个名字太让我喜欢了,它确切地表达我对他的感情。我也想这样叫他:我的—毛姆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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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马上给你写,都是本人写的,记得采纳
-----------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这本书用很长的篇幅描写了法国侵略俄国的战争情景,在这场战争中,俄罗斯最终赢得了胜利,但是人民和国家本身都在战争中遭受了巨大的损害。托尔斯泰在这个故事中写了很多人物,这些人物有的去参军,有的参加了共济会,他们都在用自己的方式抵抗法国,最后俄罗斯获得了胜利,因为人民斗争的力量,这让我想起了我国的抗日战争,也是因为人民的力量获得了胜利。这本书既写了宏大的战争场面又写了具体的人在整个战争中经历的悲欢离合,读起来让人感叹。托尔斯泰的文笔通顺流畅又非常朴实。
托尔斯泰《安娜.卡列尼娜》:这本书和《战争与和平》一样,也是托尔斯泰的著名作品,相对于战争与和平的宏大来说这本书写的很细,主要是将卡列宁的夫人安娜.卡列尼娜和军官弗龙斯基的爱情故事,还讲了莱温和基季的故事。安娜追求爱情,结果被整个上流社会所鄙视,见不到儿子,最后卧轨自杀,结局非常悲惨,非常可怜。书中写了很多上流社会参加宴会、打猎的情景。在这本书中托尔斯泰写了很多自己的哲学思考,关于俄罗斯的农民以及人的内心世界等等。
艾米莉·勃朗特《呼啸山庄》:这篇小说讲的是恩肖先生收养的孤儿希斯克利夫爱上了恩肖先生的女儿凯瑟琳,他们两个彼此相爱,但是凯瑟琳最终嫁给了林顿先生。希斯克利夫出外赚钱发财回来以后向恩肖家族复仇,侵占恩肖家族和林顿家族的产业,虐待凯瑟琳和林顿的女儿和恩肖家的儿子。开头非常悲惨,但是最终希斯克利夫死了,两个年轻人生活在了一起,结局非常的美好。文章是以埃伦·迪安的角度写的,小说在现实生活的真实反映中表现出了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全篇充满了强烈的反压迫、求自由的斗争精神,又始终笼罩着离奇、紧张、浪漫的艺术气氛。
毛姆《刀锋》:二战飞行员拉里在战争中目睹了同伴的死亡,在他退役以后他成为了一个到处“晃膀子”的青年,他不再追求工作、女人、享乐这些东西,而是到处寻找生命的意义所在。这本书揭露了另一种生活方式的可能性,拉里的形象是以伟大的哲学家维特根斯坦为原型的,维特根斯坦出生贵族,但视金钱如粪土,潜心研究哲学。哲学是伟大的东西,困扰着人类的终极问题“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到哪里去”总是需要有人去解决。请采纳。
每天除了工作就是回家看儿子,生活中除了琐事好像还缺点什么。每天等儿子睡熟了,我打开台灯,看着《毛姆读书随笔》,这个时候,我才感觉到这是我的生活,我在生活着。人总得有自己的乐趣,或者什么,或者什么。当我读到自己喜欢的书时,我很惬意很自在得感觉到我自己的存在。我喜欢这样的生活,而不是全部被生活的琐事所淹没,淹没到不想再呼吸新鲜空气。毛姆,这个名字,第一次见的时候就是和一些列书清单同时出现的。大概毛姆开书单比写小说更有名吧。但是当时第一印象并没有在意他,甚至对他嗤之以鼻。因为我不喜欢按照别人的思路去看书,我想看什么就看什么,好书多的去了,难道非要别人去指指点点吗?我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排斥毛姆的。但是翻开他的读书随笔,我却被他说服了不少。我改变了一些对作家的莫名崇拜,这点的确是毛姆的功劳啊。经毛姆劝说,我一下子明白他们也是平凡的某某人,他们的伟大之处就像我做账时的特长一样。只是我不能带给大家精神上的财富。如此而已。丢掉莫名的崇拜,再结合作家的生活经历去寻找作品的轨迹,我发现我也有些作品的鉴赏力,孰好孰坏!下一步不是要按照毛姆的推荐读名著,而是要选几本毛姆的作品,从作家的角度看看毛姆是什么样的。
口吃的毛姆 曹文轩
没有口吃,就没有一个作为作家的毛姆。
口吃从少年开始就一直跟随毛姆,直到他人生终了。
据说,口吃是因为舌头长得太长的缘故,因此在维多利亚时代,医学界并不从心理学角度去挖掘口吃的原因,而是奉行外科手术,即将舌头割去一截。我不知道这是否只是一个传说。这个手段总让我觉得不大靠谱。
若靠谱,毛姆为何不去做手术,反而让这一缺陷困扰了他一生呢?
口吃总是让毛姆很尴尬。当他开口“像打字机的字母键一样发出一种‘啧啧’的声音”时,我们不难想象,自尊心很强的毛姆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恐怕一口咬掉自己舌头的心都有。
残疾,成了一枚羞耻的徽记。
毛姆少年时,时时都能感觉到一双双嘲弄的眼睛,这种目光像锐利的冰锥一样刺伤着他,使他在成长时期就养成了孤僻的性格。
少年时,毛姆并没有想成为一名作家,他想成为一名律师。他的祖父与父亲都是律师,而他却口吃——这太有喜剧意味了。律师要的就是巧舌如簧、雄辩滔滔。美国好莱坞电影中的经典场景之一就是法庭。这一场景让我们看到的,就是一名律师是如何展示他过人的语言才能的。语惊四座,一片肃穆,语言之流冲垮了一切阻碍与防线,从屠刀之下救出一个个生灵,或是将一个个生灵推到屠刀之下,让人不禁感叹:真是一张好嘴!
造物主跟毛姆开的玩笑太淘气亦太残酷——哪怕给他别样的残疾呢?
毛姆绝没想到口吃成全了他,也成全了世界文学史:世界上拥有了一位大师级的小说家与戏剧家。
残疾给了他一份敏感。
作为一个普通人,也许并非一定得有一份敏感。木讷、愚钝、没心没肺,倒也省去了许多烦恼。事实上,许多人就是这样活着的,虽说少了点境界,却活得十分自在。但作为一个作家,绝不可少了这份敏感。走到哪儿,察言观色,虽未必是一种有意的行为,却是必需的。一有风吹草动,心灵便如脱兔。他能听出弦外之音,能看出事情的端倪。他们是世界上神经最容易受到触动的人,因此也就最容易受到伤害,而伤害的结果是心灵变得更加敏感。心灵便成了蛛网,它在万古不变的寂静中,张开于夕阳之中,任何一点震颤,它都能迅捷地感应到。接下来就是捕捉,于是就有了诗和小说。
毛姆的敏感常常是过分的。因此,他的生活中很少有亲人与朋友。草木皆兵、四面楚歌,到了晚年,他竟觉得整个世界都在算计他。
一颗敏感的心沉浮于无边的孤独中,犹如落日飘游于无边的旷野。敏感给毛姆的创作带来了巨大的资源,却毁掉了他的生活——他的生活千疮百孔,最后只剩下一个寂寞的灵魂和一幢空大的房子。
但我们要永远感激这份敏感,因为它给我们带来了《雨》《月亮和六便士》《人性的枷锁》和《刀锋》等上佳小说和几十部精彩的戏剧。
当毛姆不能用嘴顺畅、流利地表达时,他笔下的文字却汩汩而出、流动不止。他一直活到92岁。这也许并没有什么了不起,了不起的是,当别人进入高龄期而与痴呆并无两样时,毛姆还在一直不停地写作。他的生命在日趋衰竭,但他的文思一直到临终前也未见老化的迹象,他的许多重头之作竟然是他在晚年时完成的。从毛姆的写作笔记看,还有大量绝妙的小说与戏剧被他带进了棺材。
口语的滞涩、阻隔,却成全了文字的不绝流淌——流淌成一条长长的河——毛姆之河。
当我们回头看毛姆的每一部作品时,我们看到的也还是那番让人舒心的流淌。毛姆的叙事从来都是从容不迫的。他找准了某一种口气之后,就一路写下来,笔势从头至尾,不会有一时的虚弱和受阻。侃侃而谈,左右逢源,言如流水,遇圆则圆,遇方则方,将一个口吃的毛姆洗刷得干干净净,不留一丝痕迹。
望毛姆,近看是一条河,远看也还是一条河。
“小说家似乎只有把自己从小熟悉的人作为原型,才有可能创造出鲜明的人物形象。” 跟着自己喜欢的作家去寻找一份合适的书单出来是一件非常棒的事情,跟着毛姆的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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