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读后感?血字的研究读后感篇1 《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柯南道尔把夏洛克·福尔摩斯推广到了全世界,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世界上最著名的名侦探之一,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了。《福尔摩斯探案》是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视角,记叙了福尔摩斯让世人惊叹的推理。 柯南道尔一生写了福尔摩斯很多的故事,比较著名的比如有《血字的研究》、那么,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读后感?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血字的研究读后感篇1
《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柯南道尔把夏洛克·福尔摩斯推广到了全世界,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世界上最著名的名侦探之一,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了。《福尔摩斯探案》是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视角,记叙了福尔摩斯让世人惊叹的推理。
柯南道尔一生写了福尔摩斯很多的故事,比较著名的比如有《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最后一案》等等。在《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和宿敌莫里亚蒂教授在瑞士的莱辛巴-赫瀑布决一死战,双双落下了悬崖。后来,柯南道尔又应读者的要求,让福尔摩斯奇迹般地复活,又接办了很多著名的案子。看过《福尔摩斯探案》的人,都会被他完美的推理所折服。我就以《血字的研究》这个案子,表达一下我对福尔摩斯的看法。
小说开篇记叙了华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因为合租房子而认识了福尔摩斯。两人第一次见面,福尔摩斯就推理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战场待过。这让华生惊叹不已。随着剧情的发展,当福尔摩斯详细得说明了他推理出这个结论的全过程时,不只是华生,连我(相信应该是大部分甚至是所有的读者)都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没有一丝线索和背景,只见过第一面,仅仅凭着第一眼的印象和观察,在不到1秒内就得到了准确的结果。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福尔摩斯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福尔摩斯读后感1
我一直钦佩福尔摩斯非凡的观察能力,他的眼睛似乎把整个世界看得清清楚楚,在他的大脑里还有多少知识是我们不知道和不理解的呢?
福尔摩斯也很勇敢,他不但在面对困难时不会退缩,而且能够迎难而上,用他聪慧的头脑,解决一个又一个难题。
在我们的心目中,福尔摩斯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在柯南道尔笔下,他是一个侦破无数案件的侦探。
就像他一直在思考一样,他的大脑一刻也没有停止过思考,当他第一次见到他的助手——约翰·华生时,仅仅一个握手,就知道华生是个医生。直到现在,我还记得读到这一幕时我惊讶的表情。我在心里发问,这是一个人吗?但这应该只是一个虚构的人物吧。但慢慢地,我否认了自己的想法。他不仅仅是一个角色,他还是个侦探,一个活生生的人物。
他在一个精英的环境中长大,他就读于贵族学校,在那里他集中精力学习,偶尔会参加击剑和拳击。他在19岁的时候就已经破了很多案,这让我很惊讶,因为19岁离我们并不遥远,也许我们很快就会19岁,但是那个时候,19岁的我们可能正在大学校园里徘徊,与福尔摩斯有着天壤之别。
夏洛克·福尔摩斯,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个私人侦探,自称为“咨询侦探”,为私人和政府在必要时提供帮助。
福尔摩斯并不是全能的,但是他很专业,在社会大分工之中属于处于顶级的那一批人。
《血字的研究》在开头的两句话中就说,他在1878年于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然后准备进修军医。
虽然战争是当时的主旋律,但是福尔摩斯明显不适合于它,他因负伤而不得不回国。这也成为他侦探生涯的正式开始的标志(虽然他早在很多年前就开始研究、分析案件并破解)。
福尔摩斯回到伦敦后遇见了熟人――这让他在伦敦的人海中很是感慨――斯坦弗并经过邀请结识了他今后的 黄金搭档华生 。华生在医院的化验室工作,这很符合福尔摩斯的胃口。两人合租了一套房子――也即今后大名鼎鼎的 贝克街221B 。
在两个人刚刚相遇的时候,福尔摩斯就给了华生一个惊喜:一眼就看出他到过阿富汗,而理由十分的科学,即有关血液的研究。
事实上,整篇故事已经开始进入正题,等待着福尔摩斯的将是令他兴奋的案件。
华生对于生活规律严谨的福尔摩斯产生了好奇心,并且给出了自己初遇他时得到的关于他的 知识清单 :
这个清单也算是对于维多利亚时代英国人对于世界的看法――知识、科学和理性。
柯南道尔也借福尔摩斯的口说出了这样一句话:人的脑子是一个有限的空间,所以必须选择性的吸收知识,而不能把什么东西都放进去。
一个名为杰弗逊·霍普的少年,饱含着心中的仇恨,带着心爱之人最后的遗物,也是他仇恨的根源在盐湖城的大山里游荡。
道尔爵士在《血字的研究》中塑造的福尔摩斯自然是魅力十足,但给我印象更为深刻的还是这次案件的凶手杰弗逊·霍普。
在那老人和少女死后,极度颓丧的霍普几乎绝望,但他对仇敌的痛恨使他重新振作了精神。它有着不屈不挠的韧劲和毅力,具备百折不挠的复仇的决心;这样的他,沿着那复仇天使的道路,一直走下去。
他的仇敌逃到哪里,他就追到哪里。得知仇敌们逃亡美国后,面对困难重重的局面,霍普这位复仇天使丝毫没有动摇,反而复仇的决心愈加强烈。一年又一年,他在美国一个城市接一个城市地寻找他的仇敌,积蓄不多就打零工来糊口。即使是低贱卑下的工作,他也要省下每一元钱为自己未来的复仇之旅做准备。
由于他的行动被仇敌发觉,他的仇敌逃往欧洲,从圣·彼德堡到巴黎,从哥本哈根到丹麦首都,最后到伦敦,他终于得以审判那罪孽深重的仇敌。自己一人担任法官、陪审员和刽子手,作为一个男子汉大丈夫,他确实得应该这么干,在别人看来,或许他是残忍的杀人恶魔,而他自己却一直确信,这就是审判仇敌的罪过的审判者。
被捕两天后,杰弗逊·霍普死在狱中,死于长期劳累饥饿而引发的动脉血瘤症。
看《福尔摩斯探案集》。
不看不知道,一看放不了。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第一个故事,我就已经被柯南道尔圈粉。《福尔摩斯探案集》由一个个独立的破案故事组成,比如《血字研究》、《巴斯克维尔的列犬》、《四签名》等等。每看一个故事,我就跟着作者的描述循着福尔摩斯的视角来分析、猜测案件的真凶,从一开始的一头雾水到后来渐渐摸出一点门道,这个过程真是又紧张又兴奋,让人欲罢不能。其中,《血字研究》这个故事就像夜空中的星星,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中。
血字研究,一听这个名字,你也许会觉得血腥、恐怖吧?其实不然,何出此言?且听我娓娓道来。因为合租房子,军医华生和侦探福尔摩斯结缘。认识后不久,他们便碰到了一个离奇的案件。来到现场,福尔摩斯一丝不苟地察看了尸体和案发现场,生怕漏过一个细节。死者生前非常愤怒,挣扎过却没有伤口,墙上有鲜红的“RACHE”字迹,一枚结婚戒指和几道马车的痕迹,这些线索看似零零散散,毫无关联,福尔摩斯却已经通过缜密的推理,机智的判断,将它们像串珠子一样串连起来。他知道这是一个红脸汉的杰作,用下毒的方式,为自己的妻子复仇。
这正是我最佩服福尔摩斯的地方。因为好奇,我也放下书本好好思考了一翻,发现仅凭这些线索,真是毫无头绪。
以上就是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读后感的全部内容,《血字的研究》在开头的两句话中就说,他在1878年于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然后准备进修军医。虽然战争是当时的主旋律,但是福尔摩斯明显不适合于它,他因负伤而不得不回国。这也成为他侦探生涯的正式开始的标志(虽然他早在很多年前就开始研究、分析案件并破解)。内容来源于互联网,信息真伪需自行辨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